人民交通出版社东城区东四北大街497号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作者:来源:发表日期:2024-11-22
人民交通出版社拟对东城区东四北大街497号项目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招租要求的、有支付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基本情况
1. 招租方:人民交通出版社
2. 招租资产情况:该项目位于东城区东四北大街497号,建筑面积260.5平方米。
3. 招租形式:公开招租。
4. 租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5年;签约合同的租期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承租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书要求密封完好,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所租房屋经营用途说明、年租金报价(万元)及承租人承诺书等。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承租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②参加招租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③本项目招租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三、招租流程
1.承租人在报名前可自行前去现场实地查看情况,准备保证金,做好报价准备。
2.承租人须在规定报名期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我公司办理有关报名手续并提供单位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缴纳竞租保证金5万元。
3.报名截止后,我公司将对承租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
4.招租人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资格审核通过的承租人进行项目沟通磋商,进一步了解承租人的使用、报价、管理等信息。
5. 最终我公司通过比选确定承租人。
四、成交结算及违约责任
1.报名的承租人需在报名时间内向我公司指定账户缴交承租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承租人已知悉本次公开招租的规则及该标的物的现状及周边情况等所有信息无异议。
2.承租人必须在与我公司协商确定承租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承租人逾期不签合同或不付清租金押金的,我公司将再行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月5日12:00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外馆斜街3号人民交通出版社1号楼609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办公室(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徐帆
电 话:010-85285870,15801504628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属人民交通出版社。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24年11月22日